体育教学部师德师风考核实施办法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高校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加快和完善我院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积极引导我校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的好老师,充分发挥育人功能和人才优势,创建以德立身、以德施教,建设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根据《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部门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考核对象为全部门在职教职工。
2、考核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教育引导和制度约束相结合。
3、 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牵头协调师德师风考核相关工作。
4、师德师风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直接认定为不合格:损害国家、社会、学院、部门、教师和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在考试、学生推优等工作中徇私舞弊;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等财物;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5、师德师风考核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日常管理中发现教师有违背师德师风相关行为或收到相关举报的,由部门领导班子组织进行核实,认定结果部门备案,并将认定结果及原因通知教师本人。 6、教职工、学生、家长以及社会人士可直接向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反映我部门全体教职工师德师风问题,线索提交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核实。
7、构建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把师德师风建设融入学校日常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在师德师风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努力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形成有效制约,发挥正确导向作用。
8、师德师风考核的结果与教师的个人任职密切相关。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教师,应立即停课,不得继续承担教学任务和现任工作。当年该教师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等次,并在教师岗位聘用、职称评审、职务晋升、评优奖励、培训进修、科研项目申报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
9、把思想政治素质、思想道德品质作为必备条件和重要考察内容,对有严重失德、不服从部门总体工作与常规学习安排的,年度审核期限内确定为不合格,报送学院人事处备案处理。
10、部门要完善新教师聘任和选人用人制度,严把入口关,将师德考核与人才引进、岗位聘任等工作挂钩,在招聘和引进人才工作中增加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评估环节,凡未通过者一律不予引进。
11、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师德师风监督体系,积极发挥教学督导组织、学生群体和社会舆论力量在师德师风建设中的重要监督作用。
12、本实施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13、本实施办法由体育教学部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体育教学部
2020年4月22日